杨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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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桦律师代理吴某强奸、诈骗案获从轻判决

发布者:杨桦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32人看过 举报

2026-09-14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利用封建迷信虚构事实,在某市某区某村等地多次骗取被害人洪某钱款共计8.4万余元,并多次以“渡阳气驱鬼”等为由奸淫洪某。具体包括以“解决鬼压床”“做法事”“看小鬼”“供奉小鬼”等理由骗取钱款9次,以及以“破处渡阳气驱鬼”“渡阳气驱鬼”等理由骗取洪某发生性关系3次。案发后,吴某因涉嫌诈骗罪经民警电话传唤归案,其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2.5万元。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吴某的定罪量刑情节。公诉机关指控吴某构成强奸罪、诈骗罪,并提出吴某在诈骗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强奸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杨桦律师对指控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但提出吴某在强奸罪中未采取暴力和威胁手段,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同时其家庭条件困难,家属已代为退赔部分违法所得,请求法庭从轻、减轻处罚。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利用封建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强奸罪、诈骗罪。吴某犯诈骗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强奸罪行,可从轻处罚;家属代为退赔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5.9万余元;没收作案工具。

 

【律师价值】

杨桦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的辩护作用。首先,精准把握案件定性,对指控罪名无异议,避免无谓争议,为争取从宽处理奠定基础。其次,深入挖掘法定与酌定从轻情节,重点强调被告人在强奸罪中未采取暴力威胁手段的坦白情节,以及诈骗罪中的自首情节。最后,积极促成退赔与认罪认罚,向法庭充分说明被告人家庭困难但家属仍尽力退赔部分款项的悔罪表现,有效说服法庭采纳量刑建议,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数罪并罚下的从轻判决,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杨桦律师,手机号码:19884567771. 毕业于浙江大学,浙江共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擅长经济犯...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衢州
  • 执业单位:浙江共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820********9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浙江共达律师事务所
1330820********97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